五指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五指山市户籍和C2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生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473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高温补贴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