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办幼儿园
(一)厨师
岗位职责:
1. 负责全园幼儿及教职工餐食的烹饪制作,确保口味适宜、营养均衡;
2.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做好食材验收、储存、留样等工作;
3. 协助制定每周食谱,配合园所做好膳食营养搭配;
4. 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日常清洁与维护,保持厨房环境整洁卫生;
5. 完成园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 持有厨师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餐饮工作的疾病(需提供健康证);
3. 具有幼儿园或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4. 了解幼儿营养搭配知识者优先。
薪资待遇:基本工资3800元/月,另有绩效工资。